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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南阳市优秀社科青年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1-09 14:53:00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人事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多年来,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方向,在推动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开展政策咨询、普及社科知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繁荣和发展我市社会科学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人才,其中不少是45岁以下的青年社科理论工作者。他们政治意识强,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成就突出,有的已在全市乃至全省崭露头角,成为相关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为表彰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社科工作者,进一步培养和造就学科带头人,健全和促进我市社会科学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推动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2007—2008年度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活动。

评选活动由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南阳市人事局、南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共同组织,每两年为一届,评选一次。凡获得过往届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的不再参选。

一、“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条件

1、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实际工作部门工作,45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政治坚定,思想敏锐;

3、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成果在2007—2008年度获得过市级(含市级)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4、2007—2008年度在市地级以上(含市地级)公开报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5、2007—2008年度单独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1部以上(含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该著作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6、2007—2008年度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以上条件:1、2为必备条件,其他条件至少具备两项以上,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同志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内社科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社科联学会部。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单位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推荐办法

1、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推荐标准推荐。

2、推荐材料包括:《南阳市第五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表》(可在http://www.nyskl.org相关下载栏下载)、有关佐证材料各1式10份,本人科研成果原件、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及复印件各1份,评审费100元。

3、推荐截止时间:2009年2月6日。

4、材料报送地点: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298518,办公地址:南阳市七一路706号(市委第二办公区原市检察院一楼西)。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人事局          南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0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