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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2-22 15:51:00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社科联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多年来,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积极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领导决策服务,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繁荣发展我市社会科学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社科人才,进一步培养造就哲学社会学科带头人,建立健全我市社科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20名“2011—2012年度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实际工作部门工作,45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政治坚定,思想敏锐;
 
3、在社科研究中成绩显著,成果在2011—2012年度获得过市级(含市级)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在市地级以上(含市地级)公开报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单独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1部以上(含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该著作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且结项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以上条件:1、2为必备条件,第3条中至少具备两项以上。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组织领导
 
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的推荐工作。市社科联各团体会员单位(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中专院校和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推荐办法
 
1、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原则进行推荐,往届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再参选。
 
2、推荐材料包括:《南阳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表》(可在http://www.nyskl.org相关下载栏下载)、有关佐证材料各1式8份,本人科研成果原件、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及复印件各1份,评审费200元。
 
3、推荐截止时间:2013年3月10日。
 
4、材料报送地点: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298517,办公地址:南阳市七一路706号(市委第二办公区原市检察院一楼西)。
 
    
 附:河南省南阳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