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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3-27 16:04:00

  各县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分会),市直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社科类团体,中央、省驻宛有关单位:
    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由市人民政府颁文表彰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为进一步搞好2013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限和范围
 

    1、评奖成果限于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在地市级以上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和已完成结项的该年度南阳市社科规划课题。
 
2、评奖只限于我市社科工作者(包括中央、省驻宛单位)的成果。与市外作者合作的项目一般不参评,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副主编、执笔人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册是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参评。凡在港澳台和境外发表、出版的成果均不参加评奖。
 
3、本次参评的成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和课题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凡电子出版物、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已获得过南阳市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论著,新版本不再参评。以集体名义发表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
 
二、评奖标准
 
成果要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鲜明,主题突出,材料翔实,结构严谨,语言通顺,文字准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代表社科类学科最新成果。
 
三、方法步骤和要求
 
 1、成果申报要求填写《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可登录http://www.nyskl.org下载)。市直单位的申报者向所在学会或市直党工委申报;各大中专院校的教学科研人员向本单位申报;各县区的申报者,向所在县区社科联(分会)申报。每人限报1项,2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评奖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市直各社科类团体、单位和各县区均应建立评选小组,对参评成果认真评议,填写初评意见,加盖公章。最后将申报表、佐证材料和原件各8份(论文报1份原件和7份复印件,A4纸复印,其它相同)于4月15日前上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2298518
 
地址:七一路706号市委2号院社科联办公室
 
附:《2013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