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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社科闻      发布时间:2014-09-01 16:09:00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科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郑州地区军事院校协作中心,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七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经研究,本届评选15名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省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我省优秀青年社科理论人才成长,不断提升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为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社科人才支撑。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等奖或2项(含2项) 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4篇(含4篇) 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省辖市推荐人选,由市社科联或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送;高等学校由学校科研处负责报送;省直单位由人事处负责报送;郑州地区军事院校由郑州地区军事院校协作中心负责报送;省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学会意见外,还要有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

四、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济、历史、文教4个专业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它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二份。

4、“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在河南省社科联网站(www.hnskl.org)下载。

六、上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4年9月25日至30日将推荐材料报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普及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63922608、63617253;张红朝、张勇;地址:郑州市丰产路23号河南省社科联普及工作处;邮编:450002。

详情请登录河南省社科联网站(www.hnskl.org)。

附件:第七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

                       中 共 河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中 共 河 南 省 委 宣 传 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南 省 社 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