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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20 16:14:00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宛社科联〔2015〕 2号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南阳市
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大中专院校,市社科联团体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积极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繁荣发展我市社会科学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在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社科人才,培养造就学科带头人,优化社科建设平台,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2013—2014年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活动。
一、申报条件
1.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相关工作部门工作,45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政治坚定,思想敏锐;
3.在社科研究和普及工作中成绩显著,成果在2013—2014年获得过市级(含市级)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报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单独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1部以上(含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该著作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且结项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以上条件1、2为必备条件,第3条中至少具备两项。在社科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组织领导
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负责本县区的推荐工作。市社科联团体会员单位、大中专院校和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推荐办法
1.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原则进行推荐。上届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再参选。
2.推荐材料包括:《南阳市第八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表》(可在http://www.nyskl.org下载栏下载)一式5份,本人社科类成果原件、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推荐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
4.材料报送地点: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四号楼四楼市社科联学会部(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1299369。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