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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阳市第十届优秀青年 社科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2 16:08:00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各大中专院校,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各社科研究机构和有关单位:

进入新时代,全市社科联组织和广大社科工作者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培根铸魂”的极大创新创造激情,广泛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讲阐释,深入推进社科理论研究,社科成果、社科人才不断涌现,智力支撑作用不断显现,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表彰在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社科人才,培养造就学科带头人,优化南阳新型智库建设,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中心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南阳市第十届(20172018年)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活动。

一、申报条件

1.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相关工作部门工作,45岁以下(1972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在社科研究和普及工作中成绩显著,成果在20172018年获得过市级(含市级)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报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单独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1部以上(含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该著作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且结项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以上条件12为必备条件,第3条中至少具备两项。在社科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组织领导

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选组织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负责本县市区的推荐工作。市社科联各团体会员单位、大中专院校和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推荐办法

1.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原则进行推荐。上届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再参选。

2推荐材料包括:《南阳市第十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表》(可在http://www.nyskl.org下载栏下载)一式5份,本人社科类成果原件、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推荐截止时间:2019328

4.材料报送地点: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421室(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298518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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