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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2 13:59:25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分会),南阳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部门,各市级社科类研究机构和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社科普及基地:
  
  现将2020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CN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含《卧龙论坛》杂志),省以上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首创理论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南阳市(含中央、省驻宛单位和解放军驻宛部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的有关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参评)。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前6名。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撰写部分可作为论文参评。
  
  5.其他: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能参评;已获上一年度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原则上其第一作者本年度不能参评;已获得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市级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能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新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2020文号形式)或市厅级领导2020年批示,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全市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和初评要求
  
  1.县市区向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申报;市委党校和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宛单位、解放军驻宛部门,市级社科类学会、社科普及基地,向本单位申报;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单位向市直工委宣传部申报。
  
  2.各接收单位负责组织好初评审核工作,然后按要求出具初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表、成果原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各10份(论文一份原件、9份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著作原件10份)于4月12日—4月16日上报市社科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表、初评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anyangskpj@163.com。
  
  3.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4.初评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著作类成果务必进行网上检索核对书号并打印,同时也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务必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并填入《2020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未进行初评或初评后仍发现有政治问题,或有学术剽窃问题,或有著作版权页违规问题的,取消本年度和下年度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5.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6.成果原件作为档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成果受理不接受邮寄。
  
  五、联系地点、联系人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成果申报受理地点在市社科联办公室,地址: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中区4号楼417室;电话62298518,15660008792;联系人:张晓龙。
  
  附件:1.2020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20年度南阳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
  
  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2020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成果名称  
发表出版媒体   发表时间
(格式19-1-16)
 
成果形式   1. 著作(含译著)2.论文
3.调研报告
期刊级别  
学科分类
(限选一项)
  1.马列·社科2.党史3.哲学4.经济理论5.应用经济6.政治学7.社会学8.法学9.国际问题研究10.中国历史11.世界历史12.考古学13.民族问题研究14.宗教学15.中国文学16.外国文学17.语言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20.人口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军事学24.艺术学25.教育学
第一作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行政职务   1.省级2.厅级3.处级4.科级 专业职务   1.正高2.副高
3.中级4.初级
研究专长
(参见学科分类)
 
最后学历   1.研究生2.本科3.大专4.中专 最后学位   1.博士2.硕士3.学士 电子
邮件
 
工作单位
(按公章全称填写)
  手机  
所属系统   1.学校2.社科研究机构3.党校4.军队(包括军队院校)5.党政机关6.其他
通讯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     邮政
编码
 
银行账号   开户支行  
主要参加者(按成果原顺序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研究专长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主要论点及成果简介(300字以内)  
第一作者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初评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评奖
委员会
评奖专
家组评
审意见
  
 
 
 
 
 
  专家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市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 会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申报人应认真逐项填写,诚信申报,并打印一式两份加章上报。
  2.栏内有选择项的,只填写序号

附件2
2020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
初评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序号 成果名称 学科
分类
成果
形式
发表时间 发表出版媒体 第一作者基本情况 初评单位 初评
等级
主要参加者
(按成果原顺序填写)
姓名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职务请按“省级、厅级、处级、科级、无”填写;2.职称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无”填写;3.初评等级请按“1、2、3”填写;4.本表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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