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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7 11:26:00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分会),南阳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部门,各市级社科类研究机构和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社科普及基地:
  
  现将2021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CN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含《卧龙论坛》杂志),省以上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首创理论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南阳市(含中央、省驻宛单位和解放军驻宛部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的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参评)。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国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取前6名。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5.其他: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能参评;已获上一年度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原则上其第一作者本年度不能参评;已获得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市级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能参评(南阳建设省副中心城市专项课题优秀研究成果除外)。
  
  二、参评成果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新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2021文号形式)或市厅级领导2021年批示,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需要设置特别荣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全市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和初评要求
  
  1.县市区向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申报;市委党校和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宛单位、解放军驻宛部门,市级社科类学会、社科普及基地,向本单位申报;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单位通过市直工委宣传部申报。
  
  2.各接收单位负责组织好初评审核工作,按要求出具初评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将申报表、成果原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0份于3月21日—3月25日期间上报市社科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表(word)、初评单位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上报材料需装订: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9份,按照申报表、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调研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9份,按照申报表、正文、领导批示、采纳意见顺序装订;著作原件10份,附申报表、书号检索核对单。
  
  3.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4.初评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著作类成果务必进行网上检索核对书号并打印,同时也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务必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未进行初评或初评后仍发现有政治问题,或有学术剽窃问题,或有著作版权页违规问题的,取消本年度和下年度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5.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6.成果原件作为档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成果受理不接受邮寄。
  
  五、联系地点、联系人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成果申报受理地点在市社科联办公室,地址: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中区4号楼417室;联系人:张晓龙;电话:62298518,15660008792;邮箱:nyskl@126.com
  
  附件:1、2021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点击下载)

     2、2021年度南阳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点击下载)

 
  
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